有关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2023 年之修订
2023-06-15
有关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2023 年之修订
政府统计处宣布,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2023 年之修订将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这次修订涉及 12 个货物项目,包括化学产品、帽类、矿物制品、机械及电动设备和运输设备 (注)。
注意事项:
使用贸易通网上进出口报关平台的客户:
客户毋须作出任何行动,因贸易通系统会进行有关升级以配合有关修订。
使用「万利叻」特级报关软件的客户:
贸易通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发送智能升级指示至客户「万利叻」特级报关软件之收件匣,客户毋须作出任何行动,因软件会于客户2023年首次登入时自动进行升级。
温馨提示:
若客户曾经建立自己的产品编号目录,则须自行更新有关产品编号,以反映最新修订的协调制度编号,避免报关数据出错。
所有在 2023 年内装运的进出口货物,均应使用 2023 年的协调制度货品编号。至于 2022 年或之前装运的进出口货物若于 2023 年 1 月 15 日前呈交货物申报, 则仍须使用 2022 年的协调制度货品编号。
由 2023 年 1 月 15 日起,即使货物是于 2022 年或之前装运,客户在办理所有进出口报关时必须使用 2023 年的协调制度货品编号。
用户在递交数据前应查核及准确地填写货物抵港或离港的日期,该日期将用作决定报关时所采用之协调制度货品编号。
有关贸易分类的查询,请致电政府统计处货物编号查询热线 3178 8933。其他查询,请致电贸易通客户服务热线 2917 8888。
注:有关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的修订摘要及受影响货物编号的对照表;及中英文双语「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2022 年版」刊物可于政府统计处网站(www.censtatd.gov.hk/tc/page_1364.html)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