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的原产地证明书(产地证)是什么?
2022-01-11
产地证在国际贸易中往往被进口国用来作为实行“区别关税待遇”和实施“国别贸易政策管理”的重要依据,例如最惠国待遇、政府采购、保障措施的正确实施等。因此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和经济作用。简而言之,产地证的主要用途是:1. 进口国关税减免(优惠原产地证的主要用途);2. 便于进口国进行贸易管制(非优惠原产地证的主要用途)。
原产地证按用途可分为优惠原产地证和非优惠原产地证。优惠原产地证包括普惠制的FORM A,以及互惠的亚太贸易协定FORM B、中国-东盟自贸区FORM E、中巴证FORM P等十几种。非优惠原产地证也叫一般产地证(一般C/O),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中国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除外)比如非洲、中东、中南美的绝大部分国家需要的就是这种非优惠的一般原产地证。
1.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 A
普惠制,英文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简称普惠制(GSP),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
普惠制的三项原则是:
普遍的——即所有发达国家对所有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优惠待遇(也有例外,如美国没给我国普惠制)。
非歧视的——即应使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无歧视、无例外地享受普惠制待遇。
非互惠的——即非对等的,发达国家应单方面给予发展中国家特别的关税减让,而不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同等优惠。
2. 互惠原产地证书(FROM B、FORM E等)
互惠原产地证书是订有区域性贸易协定的经济集团内的国家官方机构签发的享受互惠减让关税的凭证。如: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P);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N);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X);
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产地证明书(FORM S);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中国-秘鲁FTA证书);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L);
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K);
……
中国大陆和香港、澳门比较特殊,内地与香港、澳门分别达成《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
3. 专用原产地证书
专用原产地证书是专门针对一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产品,比如农产品、葡萄酒、烟草、奶酪制品、毛坯钻石等,根据进出口监管的特殊需要而产生的原产地证书。
主要包括《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烟草真实性证书》、《输欧农产品产地证》、《手工制品原产地证书》等,以及各种原产地命名证书如《奶酪制品证书》、《托考依葡萄酒原产地名称证书》、《皇帝牌葡萄酒真实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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