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范围

2023-06-25

  在国际贸易的进出口领域中,货运代理人的地位举足轻重,通常负责仓储、进出口报关、订舱、货物运输、尾程派送等。货运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和自身情况,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提供的服务范围根据双方需求确定。但在不同的业务模式下,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内容也不同。实践中,不乏未签订书面合同,仅通过微信聊天记录来确认委托关系的案件,货运代理人的地位认定及其责任边界的确定就变成了难题。笔者结合近期办理的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拟对货运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及其责任边界进行梳理和分析,用以指导后续工作中出现的同类型的合同审核以及案件策略。
  货运代理人的定义及相关法律规定
  定义
  货运代理人的含义,简单理解就是承运人与货主之间的中间商。
  货运代理人手上掌握着大量的承运人、仓储、报关报检等资源,不少货主由于不了解、不熟悉外贸进出口行业,通常会直接委托货运代理人并支付一笔费用,由货代负责将货物进口或出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4修订)》第二条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以及服务费的行为。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既可以作为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国际货代业务,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委托事项。作为独立经营人时,国际货代企业需要以其自身的名义向委托人签发运输单证:海运提单、空运提单等,同时履行运输合同。选择作为独立经营人的货代,通常都是自身具备仓库、堆场、运输工具等实力和条件,可以直接完成受托事务。
  作为独立经营人的货代根据其业务范围和给客户提供的具体服务的不同,可以分为无船承运人、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综合物流业的经营人。
  服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004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作为代理人或者独立经营人从事经营活动。其经营范围包括:
  1、揽货、订舱(含租船、包机、包舱)、托运、仓储、包装。
  2、货物的监装、监卸、集装箱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
  3、报关、报检、报验、保险。
  4、缮制签发有关单证、交付运费、结算及交付杂费。
  5、国际展品、私人物品及过境货物运输代理。
  6、国际多式联运、集运(含集装箱拼箱)。
  7、国际快递(不含私人信函)。
  8、咨询及其他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货代可以根据货主/委托人的委托,为其提供一项或多项代理服务。实践中,具体的服务范围由委托人和货代约定。

TAG:货物运输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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