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迎来税收“红包”成本降低

2023-02-04

跨境电商迎来税收“红包”成本降低

 


2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货成本,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 中国财院绩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逸群表示,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特殊政策,旨在积极培育国内电子商务走出国门,带动更多产品出口,不仅有利于促进国内外市场深度融合,为各国人民提供更多中国产品,也有利于带动国内市场。 

《公告》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的货物(不含食品),因滞销或退货,自出口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变化退运回国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征收的出口关税允许退税,出口时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参照国内货物退运的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其中,监管码1210项下的出口商品应当自离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物流中心(B型)之日起6个月内退运至境内区外。 

事实上,近年来,为了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出台了多项措施。例如,2022年2月,财政部等八部门发布公告,自2022年3月1日起,对跨境电子商务的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进行优化调整,新增滑雪装备等29项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同时,根据近年来我国关税税目的变化,对部分商品的税则号列进行了调整,并根据监管要求对部分上市商品的备注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在一揽子政策的支持下,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2.11万亿元,同比增长9.8%。与此同时,电子商务这种新的商业模式显示出了它的生命力。 北师大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长、产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宋表示,财税政策是发展跨境电商的核心要素,实施宽松的财税政策不仅有利于跨境电商扩大规模、提升质量、打造品牌、增加效益,也有利于优化税收结构、改善营商环境、促进进出口贸易,对稳经济、促增长具有现实意义。 

要逐步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生产和海外营销的支持力度。政策的出发点应该是促进跨境电商产品的适销性,帮助企业提高产品对国外市场和消费习惯的适应性,夯实交易基础,增加交易市场,降低甚至消除滞销和退货比例,增加跨境电商交易量,提高成交率。

 “为跨境电商提供必要的财税政策支持,是国内电商平台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要立足国内市场,完善覆盖资源、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完整产业链,注重全要素、全链条税收筹划和税收设计,稳定电子商务产品供给,满足跨境需求;同时,要及时了解国际市场变化,促进国内税收优惠政策与各国税收政策的有效衔接,建立税收优惠调整机制,确保鼓励外贸出口和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的税收政策的稳定性和灵活性,避免国际税收矛盾。


TAG:跨境电商物流 国际物流 国际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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