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香港DHL通知,所有寄往印度(India)的货件,随货发票必须为发票“Invoice”,不接受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发票要求为英文且须申报正确货物内容、数量及货物价值。请各皇家物流客户知悉并相互转告,寄运货物时务必按要求提供正确随货资料,我司在交寄服务商前不再逐一审核随货资料,若货物未遵从相关要求,导致的一切后果或相关费用将由发件方承担。造成不便,敬请见谅。
从香港DHL发国际快递需要注意以下这些问题
一、无法服务的国家:
1、巴拉圭、烏拉圭及阿根廷:2012年11月19日起巴拉圭、乌拉圭及阿根廷这三个国家的包裹(WPX) 服务暂停,文件服务则维持正常。
2、亚美尼亚:目前只有Yerevan地区能提供包裹服务,文件服务则没有区域限制。
3、伊朗:从2013年1月30日起,香港敦豪暂停接收寄往伊朗的文件及包裹服务。
4、哈萨克斯坦:2013年2月1日起暂停哈萨克斯坦城市Kapchagai(邮编:040800-040800)和Talgar(邮编:041600-041600)的快件投寄服务。
二、需要正本发票的国家:
需要正本发票的国家有俄罗斯,土耳其,黎巴嫩,厄瓜多尔,津巴布韦,阿鲁巴岛,安哥拉。其中俄罗和厄瓜多尔发票需要提前给客服校验。
三、资料要求:
1. 尼日尼亚:寄往尼日利亚的货件的随货发票上需清楚说明每件物品的单价和总价;保费或者保险成本;以及运费。这些费用一旦缺失,可能会导致货件清关延误以及产生高额关税。同时,产生的关税等费用若未被支付,尼日利亚海关将不会放行货件以退回发货地。
2. 突尼斯(Tunisia ):单件不能超30KGS,单票不能超40KGS。如单票货物重量超过40公斤的,需被拆成多票投寄,否则货件将会被自动退回,期间产生的一切退费等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
3. 土耳其:需要提供正本发票。
4. 乌干达:需要提供商业发票。
5. 俄罗斯:
①。提供正本的商业发票,且每个品名需要商品编码,且不接受寄给私人的包裹。
②。俄罗斯国家暂停关税预付服务,凡寄货给收件公司地址(俄罗斯不接受私人包裹服务),关税预付服务的货件将会被退回,产生的费用将由发件人支付。
6. 沙特:
①发票上所有的产品皆需列明相应款项支付方式,支付方式通常有:Bank Transfer(银行转账), Cheque(支票支付), Intercompany Transfer(公司内部转账), Cash(现金支付), Credit Card(信用卡支付), Letter of Credit(信用证支付)等。
②沙特禁运成人用品及成人玩具,查到将会海关没收,甚至罚款及追究责任。
7. 利比亚:寄往利比亚的护照仅限为利比亚人的护照,其他国家的护照不能通过敦豪寄往利比亚。
8. 巴林:巴林当地海关将实行一项新的清关条例,即对于申报价值超过1325美金的货件,收件人需要提供寄运货物的原产地证原件方可进行清关;同时,随货发票上面的品名需与原产地证上的品名保持一致,发票上也需要标明原产地。如果收件人在清关的时候不能提供原产地证原件,也可以先向海关提供一笔金额为133美金的押金,先行办理清关手续。收件人若能在90天内向海关提供原产地证原件,则可收回这笔押金,否则期限过了还未能提供,相关款项将被充公。
9. 斐济:寄往斐济的私人件,需要收件人提供税号注册函件才能安排清关,此注册函件包含有收件人在海关系统备案的所有注册信息,斐济海关将会保留所有私人进口记录,以便统计。
10. 南非:南非海关相关进口条例的规定,寄往南非的免税礼物货件其价值不得超过50美金,若货件价值超过了50美金,海关将会要求收件人提供南非身份证件号,税号等有效注册信息安排正式进口清关手续,并需在缴纳相关税费和增值税后方能进口。
11. 芬兰:2013年1月1日起,芬兰海关将实行新的增值税征收标准:
所有从欧盟以外的第三方国家寄往芬兰的货物,其货物价值的增值税起征点变更为22欧元(之前为43.45欧元),增值税征收金额最低为5欧元。此第三方国家包括:所有非欧盟国家,奥兰群岛(Aland Islands),以及部分虽被欧盟划定为关内但不在芬兰增值税免征范围的区域,包括加纳利群岛(Canary Islands)和海峡群岛(Channel Islands)等。
12. 乌克兰:只有如下8个城市有私人包裹快件服务,若收件人地址实际所在的城市不属于以下范围内,货件将直接从乌克兰退回起运地,相关退件费用由发货人承担。KYIV,Dnipropetrovsk,Odessa, Kharkiv, Donetsk,Mariupol, Lviv,SIMFEROPOL。
海关规定,寄往乌克兰的免税货物限制为:最高价值不超过200欧元,最大重量不超过30kgs的非受限制和非受禁止进口的产品。其中,礼品类快件货物也适用于这一进口限制要求。凡是超过上述价值或重量限制的货件则需要安排正式进口清关手续,并需支付相应关税和税费等,如果同一天同一发货人给同一收件人寄送的多票货件,若它们的总价值超过200欧元,海关将会认定其多票货件都为高价值货物,并将扣留安排正式清关手续后方能进口。
13. 马来西亚: 寄往马来西亚的货件,其随货清关文件要求如下:
发票需含投寄货物所有详细正确的信息,包含:产品数量,品名描述(材质及用途),进出口原因,重量和申报价值等;
运单上需包含货件所有信息,包括:收件人详细联系方式,申报价值,品名等;
特定产品还需收件人提供相关进口许可证等。
14. 安哥拉:根据当地海关规定,从2月1日起,所有寄往安哥拉的包裹快件(不论价值),其随货的所有清关文件资料必须为正本原件,其中随货发票的格式内容需符合以下指导原则:
不接受形式发票,只接受商业发票
发票内容只能打印,不能手写
发票必须有发件公司抬头,除非寄件人为个人
发票上的申报价值必须真实正确
发票内容若以葡萄牙语言显示,可加快清关进程
发票上最好能提供商品海关编码和原产国
发票上需提供收件人税号(Tax ID)
发票上价值应为CIF价格,包含货值,保险,运费等成本
商业发票上各类产品需归类,并说明数量、单价、及总价。
产品描述不能使用笼统语言,每项产品都必须单独申报,并提供其数量、单价等
发票上的总价需与运单上的总价保持一致
收件人的姓名必须是收件人注册税号卡上的全名,且与发票和运单上的姓名保持一致
运单,发票及其他随货文件必须为原件,不能为影印件
伊拉克:伊拉克海关条例规定,即日起,禁止寄运一切电子烟产品以及与电子烟相关的用品和配件产品前往伊拉克,否则伊拉克海关及安检部门将会没收相关货件并可能会产生罚款,涉及的一切责任和相关费用将由发货人承担。
罗马尼亚:纺织品只接受收件人是公司。
巴西:根据巴西海关条例规定,巴西海关对进口货件内含产品数量的要求和限制没有具体数字规定,海关有权查验所有进口货件的价值、物品数量等项目并进行评估相关货件是否能被允许进口,且任何一个包裹都有可能在无预先通知的情况被当地海关直接判定退回。但通常来说,寄往巴西的私人货件所承载的同一产品的数量不能超过2个,否则不能投寄;寄往巴西收件人为公司的样品包裹,同一产品的样品数量不能超过2个,否则需要按正式报关进口。
所有符合正式报关进口的货件,需要在运单和发票的品名栏目里注明“Formal import”,否则将会造成清关延误或者将有可能会被海关直接退回始发地,退回程序一旦启动则不能申请暂停或者取消。
请发件人务必根据当地海关要求并按照实际产品数量和价值来申报和投寄巴西货件,从而避免货件被自动退回始发地。因退件而产生的一切关联费用只能由发件人承担。
15. 印度尼西亚
规定一:
1. 寄给收件人为个人的包裹,若包裹内含食物,药剂/药物,化妆品等产品,不论相关产品数量多少,都需要收件人提供从BPOM(Food, Drugs/ MedicineWatch Bureau of Indonesia)部门申请到的进口许可证方可安排进口
2. 寄给收件人为个人的包裹,若包裹内含电子或通讯产品(手机,智能手机,I-PAD,I-Phone,PDA)等,不论相关产品数量多少,需要收件人提供从贸易部门(Ministry of Trade)获得的进口许可证方可安排进口
3. 寄往印尼的成衣服饰类产品,其价值若达到或者超过250美金,随货需要提供原产地提供的相关鉴定证书(Surveyor Certificate)
规定二:个人,宾馆,银行,展览名义进口,或者不具备或拥有相关进口许可权(Import licenses (API))、海关备案登记号(Customs IdentificationNumber(NIK))、税号(Tax Number (NPWP))等有效进口身份证明的任何收件人,进口单票货物重量不能等于或者超过100公斤,超过即不允许进口(同一时间同一发件人寄给同一收件人的多票货物的总重量将被视为单票重量)。
16. 厄瓜多尔:厄瓜多尔的手机,不接受私人用途,收件方也不能是个人。如寄给公司做商业用途的,收件方公司需在当地海关已备案并能够提供入境许可证明,否则货物将会被目的地退回,产生的费用将由发货人支付。
17. 巴西:寄往巴西的所有包裹类货件,随货需提供原始正本发票,且有签名盖彩色章,否则将有可能被当地海关退回,产生的费用将由客户承担;如随货无发票请做扣件处理。
18. 中国台湾:寄往台湾的所有包裹类货件,随货需提供原始商业发票,发票抬头需为:“Invoice”或“Commercial Invoice”,需有发货人的签名,当地海关不接受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否则将会造成清关延误并被当地海关退回,产生的关联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