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的部分工业产品出口苏丹需实施装运前检验,东南亚专线服务商皇家国际物流近日获悉,从2018年3月1日起,出口苏丹商品无需再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检疫部门将不再受理出口商申请,苏丹不再要求进口商提供装运前检验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2月28日以前继续按原来的要求做好出口苏丹商品装运前检验工作。早在2013年,为提高中国出口苏丹工业产品质量,防止欺诈行为发生和假冒伪劣产品出口,维护我国出口产品质量信誉,促进中苏贸易健康发展,中苏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谅解备忘录》,质检总局发布2013年第139号公告,决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对《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HS编码)中第25至29章和第31至97章的出口苏丹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据江苏检验检疫局统计,2017年江苏地区共完成出口苏丹商品装运前检验1979批,货值15670.6万美元。检出不合格47批,货值 374.5万美元,主要不合格原因有制造不良、设计不良、品质缺陷、货证不符、数重量短缺以及包装不合格等,出口苏丹商品质量风险依旧不容忽视。从中也暴露出部分生产企业在自检自控方面存在不足,如不熟悉产品相关强制性标准、产品设计能力薄弱、生产过程和出厂检验管理不严等。皇家物流最后提醒,虽然出口苏丹商品3月1日起不再实施装运前检验,但相关出口企业仍然要积极树立质量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进口国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加强质量管控,提升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我国出口商品质量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