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货物运价(Special Cargo Rate, SCR)。
是指航空公司对一些特定的货物在特定的航线上给予的一种特别优惠的运价。特种运价规定有起码重量(100公斤),如达不到所规定物起码重量则不能按此运价计算,因它比普通货物运价低。
(2)等级货物运价(Class Cargo Rate, CCR)。
它仅适用于少数货物如:
①活动物、装活动物的箱子和笼子;
②贵重物品;
③尸体;
④报刊、书籍、商品目录、盲聋哑人专用设备;
⑤作为货物托运的行李。通常是在“一般货物运价”的基础上加或减一定的百分比计收,其起码重量为5公斤。
(3)一般货物运价(General Cargo Rate, GCR)。
如货物的种类既不适用特种货物运价也不适用等级货物运价,就必须按一般货物运价计收。它以45公斤为划分点,45公斤以上较45以下的运价低,换言之,货物的重量越大其运价就越低。
运价分上述三种,而运费是选择其中之一计算,如遇两种运价均适用时,首先应选用特种货物运价,其次是等级货物运价,再次才是一般货物运价,这是选用运价的一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