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物项产品严禁运输

2026-07-15

所有渠道严禁托运两类违规货物

   1、国家管制两用物项及相关技术

   此类货物兼具民用、军事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制造用途。根据国家规定,出口前必须由发货人自行向商务部申请办理《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证》。未取得合法许可证明的,我司一律不予承运。

   2、海关明令禁止进出境的物品

   此类物品在任何渠道、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托运,不设任何例外或豁免情形。


发货人申报义务

   发货人须对所有托运货物的品名、材质、成分、用途、配件信息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严禁拆分申报、混装夹带、低报瞒报、伪报品名或使用虚假HS 编码等违规行为。


违规责任归属

   如因发货人隐瞒、夹带两用物项或海关禁限物品,引发海关布控、紧急查验、货物扣留没收、缉私立案调查,以及产生滞港费、滞箱费、仓储费、罚金、船公司违约金、律师费、运输损失等一切费用及损失,均由该发货人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同时,我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拒收或暂扣涉案货物;

   2、单方终止全部合作关系;

   3、全额追偿我司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对于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我司将积极配合海关、公安、商务等部门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发货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涉及刑事责任的,概由发货人自行承担。


附件两用物项和违禁品清单,可以找业务索取查阅。

TAG: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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