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DHL以色列清关要求更新的通知

2018-01-12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接香港DHL通知,1月14日起以色列海关启用“"Global Gate"”系统,新系统将按照以下两类进行不同的进口程序,申报价值以FOB(离岸价)为基础。

      1. 申报价值USD1000以内:没有改变。

      2. 申报价值超USD1000,货件在进口前,需提供以下资料:

      数字授权委托书POA (Power of attorney):报关行需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处理清关,进口商必须选择DHL作为清关代理人,且授权委托书需在有效期内。

      数字进口商声明(Digital Importer Declaration):声明反映进口商与供应商或第三方之间的业务关系,有效期为1年。

      装箱单(Packing list):对于多件货物,必须提供每件产品的详细装箱单。

      智能卡 - 签名设备(SMART CARD – signature device):进口商必须配备智能卡(经过当地认证的电子签名),没有SMART CARD的客户须亲

      自到达DHL网关办理,智能卡能够储存数字授权书方便报关代理人处理清关。

     在2018年1月11日- 2018年1月13日海关将安装新系统,对于申报价值在USD1000以内的将有限的清关放行,USD1000以上的货物将不处理清关,货件会有延误,请留意。

     请贵司知悉并按海关要求操作,务必让寄件人在出货前与收件人沟通备好所需资料,我司出口前不再复核,如因此导致的中转延误或退件费用、责任将由寄件人自行承担,多谢配合。

     寄件重申:以色列国家的加沙(GAZA)城市无包裹及文件派送服务。如寄运的货物收件地址在GZA范围,货物在到达目的地后将会在无通知的情况下自动退回,请知悉。

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以上情况敬请知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皇家物流的支持与厚爱!

深圳市皇家物流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2日





TAG:清关 以色列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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